第十四章故旧(1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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毓婉接手的第一个案子终于要结束了,历时4个月,从b市转到c市。肖主任作为公司本部的代理人出庭,毓婉作为c市分公司代理人出庭。毓婉知

道这个机会来之不易,肖主任对自己的这份赏识

才让自己有机会初出茅庐就崭露头角。

毓婉,你再核对一遍答辩状,检查一下错别字、标点符号等等。

好的,胖哥。

肖主任一再要求毓婉叫他胖哥,他不喜欢在下属。面前摆架子。领导都发话了,她也就同意了,但

私下对这位肖主任是相当的敬重。

她也知道这次直接让她做分公司的代理人,单位很多人眼红,毕竟这么大的案子交给一个入职新人还有可能即将赢来胜诉,人之常情。

毓婉在单位谨小慎微,少说多做,从不抱怨,也不站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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