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2章人权条例与商界归心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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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2章 人权条例与商界归心

山西省高等法院,资深法官沈钧儒的书房。

夜已深沉,厚绒窗帘隔绝了太原城的灯火与声响,唯有书桌上那盏绿罩台灯,在堆积如山的法律典籍、案卷副本和写满批注的稿纸上,投下一圈温暖而专注的光晕。

沈钧儒年近五旬,面容清癯,一副老式玳瑁眼镜后的目光锐利而沉静。

他曾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专修法律,回国后历经司法腐败与军阀干预,一度心灰意冷,直至受邀入晋,参与构建这套带有鲜明山西特色的司法体系。

太原审判,他正是审判长。

此刻,他手中拿着的,是一份来自督军府机要处的、措辞简洁却分量极重的指示函影印件,以及林砚亲笔签批的《新治图说》草稿相关章节的摘要。

指示函的核心要求清晰: 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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