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(2 / 2)
毕竟……他是自己身体的主人,他的身体和身份是他的私有财产,他有权利按自己的心意处置。
但富人作为他的买主,同样对自己购买来的财产有全权处置权。
两人都完全合理合法,挑不出半点错。
按理来说,同伴应该乖乖听话,老老实实的去安乐死。
不过蝼蚁尚且偷生,何况是人。
同伴为了活下去,殷栖迟开多高的加码他都只能接受。
毕竟只有殷栖迟有这个能力捞他。
豪门梦碎。
出走半生,归来仍给殷栖迟打工还债。
植入的狗耳和狗尾还有排异反应,得定期去地下医生那买抑制药剂。
钱不够了就去当一段时间的短期宠物。
不敢当长期的,有ptsd。
都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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