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章(1 / 2)
当初女儿去世,自家没有追究不说,也没搬回嫁妆,已经很是厚道。
因为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,婆家是不能占为己有的。女子意外去世,如果有子女,嫁妆就应该由子女继承。没有的话,嫁妆是娘家人可以搬走的。
李氏去世时,是有宋玉这个养女的,而且按照李氏的遗愿,也是留给宋玉。
养女这个关系在村里也很微妙,当时李家人不计较,也是想着就遵循女儿的遗愿。如果真搬走,也不是办不到。只是想结个善缘而已。
没想到宋强这么不要脸。顶着众人的鄙夷也这么放肆给张氏撑腰。当然也有贪财的因素在。
“李明,你马上去请村长过来一趟,今日我就要把这事儿说个明白,让村长做主。”
老婆婆对着旁边的儿子说道。
其实不用喊,村长也已经在过来的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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