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(2 / 2)

加入书签

……胸肌也挺红的。

今天是镇上的集会。

从村乡去往集会进行买卖交易,叫做赶集,或者叫赶圩。

这个“镇”其实并不准确。

因为它一开始只是附近十里八乡的用来交易的临时地,后来交易的人多了,形成了一个确定的贸易点,很多商贩在此定居,慢慢地才变成镇。

一个村有一百多两百来户人家,五到八个村就有一个镇,镇上头就是县城,清米县,县城之上是西岭府城,再远雷栗就不知道了。

也懒得知道。

对三里河村来说,去到清米县里已经很远了,坐牛车也要半天才到,别说去府城,又远又费银子,傻子才去。

当然。

有钱有势的不在傻子之列。

为了赶镇集,雷栗前一天就收拾好了要卖的东西,爹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