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(2 / 2)
……胸肌也挺红的。
今天是镇上的集会。
从村乡去往集会进行买卖交易,叫做赶集,或者叫赶圩。
这个“镇”其实并不准确。
因为它一开始只是附近十里八乡的用来交易的临时地,后来交易的人多了,形成了一个确定的贸易点,很多商贩在此定居,慢慢地才变成镇。
一个村有一百多两百来户人家,五到八个村就有一个镇,镇上头就是县城,清米县,县城之上是西岭府城,再远雷栗就不知道了。
也懒得知道。
对三里河村来说,去到清米县里已经很远了,坐牛车也要半天才到,别说去府城,又远又费银子,傻子才去。
当然。
有钱有势的不在傻子之列。
为了赶镇集,雷栗前一天就收拾好了要卖的东西,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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